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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推出住房公积金新政,自2月5日起,凡在常州市购买法拍房的职工,支付完首付后即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四项条件,此举旨在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江苏常州近日推出了一项住房公积金新政,旨在进一步便利职工购房。自2月5日起,凡在常州市购买法拍房的职工,在支付完首付款后,即有权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政策调整依据的是《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法拍房业务的规定》。根据该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法拍房贷款的职工,除了需要满足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购置的法拍房还需严格符合以下四项要求:首先,房产必须位于常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其次,房产产权必须清晰明确,无任何权属争议;再者,该房产需为存量自住住房,确保购房者的居住需求;最后,房产不得设有居住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限制,以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此举标志着常州市在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通过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常州市旨在提高职工的购房能力,特别是在购买法拍房这一特殊市场上,为职工提供更多选择和便利。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