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部门联合发文推进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
AI导读:
央行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允许试点地区在真实合规前提下实现资金自由汇入汇出,涵盖资本出资、利润股息等多个方面,旨在促进金融开放和吸引外资。
证券时报e公司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携手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在确保交易真实合规的基础上,试点地区将享有高度自由的资金流动权利,即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各类资金转移,均可实现无迟延的自由汇入与汇出。这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 资本出资,为境外资本的流入提供了便捷通道。
- 利润、股息、利息、资本收益等财务收益,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无障碍地回收其投资回报。
- 特许权使用费、管理费、技术指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保障了国际合作中知识产权和技术服务的合理补偿。
- 全部或部分出售、清算投资所得,为投资者提供了灵活的投资退出机制。
- 根据贷款协议等合同支付的款项,确保了金融交易的顺畅进行。
- 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赔偿,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因争议解决产生的款项,为纠纷处理提供了资金支持。
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不仅将极大促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的金融开放水平,还将进一步吸引外资,推动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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