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住房公积金新政:法拍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AI导读: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自2月5日起,凡在常州市购买法拍房的职工,在付完首付款后即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证券时报网讯,近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项新政,针对购买法拍房的职工提供了更为便利的贷款政策。公告明确指出,自2月5日起,凡在常州市内购买法拍房的职工,在完成首付款支付后,即可立即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最新发布的《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法拍房业务的规定》,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法拍房贷款时,除了需满足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规定外,所购法拍房还需满足以下四项特定条件:首先,房产必须位于常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其次,房产产权需清晰明确,无任何争议;再者,该房产应为存量自住住房,满足居民的居住需求;最后,房产不得设有居住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限制,确保购房者能够合法、无障碍地享有房产权益。
这一新政的出台,无疑为常州市的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尤其是在法拍房市场日益活跃的当下,更是为众多购房者打开了一扇新的融资大门。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不仅能够减轻购房者的经济压力,还能够促进法拍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