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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重机发布公告称,上交所已恢复对其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审核,此前因聘请的审计机构受罚而中止。中航重机已换聘审计机构并更新申请文件,计划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股权和技术研究院建设。


7月14日,中航重机(股票代码:600765.SH)正式对外发布公告,宣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已恢复对其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审核工作。这一决定标志着中航重机在推进其融资计划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此前,由于中航重机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受到江苏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导致上交所一度中止了对该项目的审核程序。面对这一突发情况,中航重机迅速作出反应,决定更换审计机构,并选择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来承担此次发行的审计任务。目前,中航重机已完成申请文件的更新与补充工作,为项目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悉,今年5月,江苏证监局对大华所进行了行政处罚,决定暂停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并对大华所及三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共处以4132万元的罚没款。处罚决定指出,大华所在审计金通灵2017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时,存在多项重大缺陷,包括风险评估及内控测试程序不足、未采取恰当审计措施应对舞弊风险以及实质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等,违反了相关执业准则,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导致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中航重机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22.12亿元,主要用于收购宏山锻造80%股权项目和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这两个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中航重机进一步提升其在高端航空锻铸造和高端液压环控领域的竞争力。

中航重机作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的重要成员,其主营业务聚焦于高端航空锻铸造和高端液压环控领域。2024年第一季度,中航重机实现营业收入26.48亿元,同比增长13.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3.21亿元,同比增长18.80%。这一亮丽的业绩表现充分展示了中航重机在航空制造领域的强劲实力和良好发展前景。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中航重机公告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