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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布《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旨在建设农业强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记者于1月22日获知,中共中央、国务院于近日联合发布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旨在描绘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新蓝图。

《规划》明确了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的目标,并强调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的成功经验,以建立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长效机制。该规划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防止农村人口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旨在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果。同时,《规划》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通过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以及实施农民增收举措,全面推进乡村的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五个振兴”,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姜楠指出,自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出台以来,乡村振兴战略已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有效实施。然而,随着“十四五”规划的启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已成为新的战略方向,乡村振兴工作的重心也已转向全面振兴。面对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农业农村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如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短板明显以及农民增收压力大等。因此,出台新的乡村全面振兴规划,对未来一段时期的乡村振兴工作进行更为细致的要求和部署,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规划》明确了九大重点任务,其中包括优化城乡发展格局、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以及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等方面。在优化城乡发展格局方面,《规划》提出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在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方面,《规划》提出组织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推动粮食产能稳步提高。同时,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也是《规划》的重点之一,旨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试点,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根据《规划》的设定,到2027年,我国乡村全面振兴将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将迈上新台阶。国家粮食安全根基将更加稳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将稳步提升,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同时,乡村产业将更加兴旺,实现全链条升级;乡村将更加生态宜居,人居环境将明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将更加完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将不断提升。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具备条件的大中城市郊区乡村将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将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将基本实现,农村将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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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