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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布《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提出到2027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并部署了优化城乡发展布局、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等重点任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联合发布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旨在全面推动乡村的振兴与发展,从乡村建设、乡村发展、乡村治理等多个维度设定了明确的目标与路径。

《规划》明确提出了两大核心目标。至2027年,期望乡村全面振兴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显著提升,特别是在东部发达地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大中城市郊区乡村,将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而到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将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基本达成,农村将普遍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为实现这些目标,《规划》部署了一系列重点任务。其中包括优化城乡发展布局,分类有序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体措施如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推行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完善“人地钱挂钩”政策,确保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同时,将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维护其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并率先在县域内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在农业方面,《规划》着重强调了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计划通过组织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大力推动粮食单产提升工程,目标是将粮食产能稳步提升至1.4万亿斤以上。

此外,《规划》还涵盖了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大力培养乡村人才,吸引更多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繁荣乡村文化,培育新时代文明乡风;深入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农业绿色发展转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不断提升农民福祉;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以及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此次《规划》的发布,标志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进一步深化与实施,将为乡村的全面振兴注入新的动力。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