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正式施行,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于2025年2月28日正式施行,旨在加快培育低空经济新兴产业,推动高质量发展。条例提出释放适飞空域潜力、强化地面配套设施建设、构建市级低空飞行管理平台等措施,并推动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创新。
据广州人大1月21日消息,《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顺利经过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获得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2月28日正式施行。这一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广州市在加快培育低空经济新兴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强调,通过地方立法推动低空经济发展,旨在解决制约其发展的关键问题,如空域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飞行服务保障等。《条例》在法治轨道上为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开辟了新路径,旨在推动广州低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释放适飞空域潜力
为了充分释放适飞空域资源,提高低空空域使用率,《条例》提出了多项创新举措。一是依托省三方协同管理机制,加强政府、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共同推动解决低空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推进低空空域划设,明确市人民政府应积极争取省人民政府支持,推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在本市分类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和管制空域,并通过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三是争取国家支持,探索建立低空空域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以满足不同空域用户的需求,实现空域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充分利用。
强化地面配套设施建设
地面配套基础设施是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关键支撑。《条例》对地面配套建设的规划、建设和运行作出了全面规定。首先,强化统筹规划,明确市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制定建设标准。其次,推进地面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广州空港委会同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应用场景需求,统筹推进起降设施、货物装卸设施、乘客候乘设施等地面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地面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鼓励在城市核心商务区、交通枢纽站点等区域按照规划布设相关设施。此外,还明确了基础设施运营要求,确保设施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构建市级低空飞行管理平台
为加强低空飞行安全保障,《条例》明确提出构建市级低空飞行服务平台。广州空港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统一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建设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该平台将为开展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便捷服务,包括低空飞行情报、气象信息、飞行告警等,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低空飞行秩序和飞行安全管理。同时,健全飞行信息交互机制,确保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全过程实时向平台报送飞行活动信息和动态数据。
完善飞行事故调查制度
针对低空飞行事故发生后如何开展调查的问题,《条例》结合广州实际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明确飞行事故处置程序,要求单位或个人在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处置并报告市级平台;发生安全事故的,市级平台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协助开展救援。二是设立低空飞行事故调查制度,明确公安机关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市人民政府或事故发生地的区人民政府应指定牵头部门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推动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创新
在应用场景方面,《条例》提出编制并发布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清单,加大应用场景推广力度。广州将探索低空飞行在各领域的创新应用,围绕物流配送、载人运输、旅游消费等领域打造示范应用场景。逐步开通市内、城际、跨境等低空客运航线,推动发展空中通勤、商务出行等新业态。同时,支持南沙建立实施海陆空全空间无人体系试点,推动低空经济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在南沙率先示范应用。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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