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20条政策措施,旨在推进金融领域开放,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并全面加强金融监管。

  每经AI快讯,2023年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携手商务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这一重要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金融领域开放迈出了新的步伐。

  《意见》从多个维度对金融领域的开放进行了全面规划。首先,明确提出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符合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内,开展与中资金融机构同类型的新金融服务,这一举措将有效促进外资金融机构的参与度,提升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其次,《意见》要求在120天内对金融机构开展相关服务的申请作出决定,这大大缩短了审批周期,提高了效率。此外,还明确支持依法跨境购买一定种类的境外金融服务,便利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转移、汇入和汇出,进一步完善了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的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强调了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的重要性,确保在推进金融领域开放的同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这20条政策措施,涵盖了从市场准入、业务开展到监管等多个方面,为金融领域的进一步开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