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五部门发布金融开放新政,A50期货指数响应拉升
AI导读:
央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涵盖六大方面20条政策措施,旨在推进金融开放。受政策利好影响,A50期货指数直线拉升。多部委已联合印发方案,引导中长期资金加大入市力度。
【导读】政策利好频出,金融市场迎来新机遇
央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新政:便利外国投资者投资,推动金融开放
2025年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携手四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旨在进一步推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
该《意见》涵盖了六大方面,共计20条政策措施,包括允许外资金融机构提供与中资机构同类型的新金融服务、在120天内对金融机构的相关服务申请作出决定、支持跨境购买特定种类的境外金融服务、便利外国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完善金融数据的跨境流动安排,以及全面强化金融监管等。
这些政策措施将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地区先行先试,旨在推动试点地区在更广泛的领域和更深的层次上进行探索,以实现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的制度型开放、系统性改革成效,以及开放型经济质量的全面提升。
以下是泰勒整理的政策重点:
1. 外资金融机构新金融服务准入
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境内提供未曾有过,但已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被监管的新金融服务,形式可为许可或试点。
2. 服务申请决定时限缩短
对境外金融机构及其投资者、跨境金融业务提供者的相关服务申请,将在受理之日起120天内作出决定,并将证券期货类和银行保险类金融服务的审批时限从180天缩短至120天。
3. 跨境购买境外金融服务支持
在跨境交付项下,开放银行业和保险业的特定服务,如金融信息、数据处理及软件服务等。试点地区的企业和个人可依法办理跨境保单的续费、理赔、退保等资金结算。
4. 外国投资者资金转移便利
允许试点地区真实合规的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转移自由汇入汇出,无迟延,并支持更多外商投资企业纳入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政策范围。
5. 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完善
探索形成统一的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合规口径,明晰规则,允许试点地区金融机构依法向境外传输数据。同时,探索建立金融数据跨境流通“白名单”制度。
A50期货指数拉升
受政策利好影响,22日晚间,富时中国A50期货指数直线拉升,一度上涨约1%。此前,多部委已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旨在引导商业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中长期资金加大入市力度。
此外,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于次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情况。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编辑:财经编辑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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