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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强调财政支持作用,完善金融服务,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支持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引导和规范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确保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联合发布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旨在构建一个多元化、可持续的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该规划强调了财政在乡村振兴中的核心支持作用,明确要求将农业农村领域作为一般公共预算的优先保障对象,确保资源倾斜。同时,规划还提出要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充分利用新出台的投融资政策,以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

在金融服务方面,规划着重强调了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性。这包括健全大中型银行服务“三农”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明确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并加快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风险化解。此外,规划还鼓励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建立健全市场化涉农金融风险补偿机制,为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多层次保障,并完善农业再保险及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为了更有效地推动乡村振兴,规划还提出支持以市场化方式依法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引导和规范农业农村领域的社会投资,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然而,规划也明确指出,乡村振兴的投入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以避免新增地方债务风险,确保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