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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宣布,自2025年3月起,全国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取消门诊预交金制度,并将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调整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旨在进一步减轻患者的就医经济负担。同时,为确保政策顺利实施,针对老年群体和复杂情形提出具体措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日举办了一场关于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的发布会。会上,该委财务司司长刘魁宣布了一项重要决定:自2025年3月起,全国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取消门诊预交金制度,并将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调整至同病种个人自付的平均水平,旨在进一步缓解患者的就医经济负担。

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一直致力于优化门诊预交金制度。一方面,通过逐步降低预交金收取额度,切实减轻患者的就医压力;另一方面,积极推广移动支付手段,拓宽结算渠道,提升患者就医的便捷性。在脱贫攻坚期间,国家卫生健康委还明确要求各地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确保农村贫困患者在本地住院治疗时无需预交费用,出院时仅需结算个人自付部分。

据刘魁司长介绍,自3月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并限时清退患者以往缴纳的门诊预交金。然而,为避免“一刀切”政策给部分老年群体带来不便,对于不熟悉新型支付方式的老年人群,医疗机构可保留预存费用等方式。同时,对于门诊手术、急诊手术等复杂情形,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医疗机构仍可适当预收费用。

刘魁司长进一步举例说明,以某医院为例,若经测算某病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患者过去3年平均住院费用为9000元,医保报销后个人平均自付费用为3000元,则这家医院向该类病种城乡居民医保患者收取的住院预交金不得超过3000元。这一举措将有效保障患者的经济权益,减轻其就医负担。


(文章来源:大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