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中国建设“1+1+N”体系不断完善
AI导读:
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及《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三大文件实施情况,标志着美丽中国建设的“1+1+N”实施体系正逐步完善。
1月2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了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透露,近期,《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及《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城市方案》和《乡村方案》)三大文件已相继出台并实施,标志着美丽中国建设的“1+1+N”实施体系正逐步趋于完善。
裴晓菲详细解读了该实施体系:首个“1”指的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该文件作为美丽中国建设的总纲领,全面指导并统筹各项建设举措。第二个“1”则聚焦于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建设,它是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核心支撑。而“N”则涵盖了多个领域的具体行动,不仅涉及城乡建设中的美丽城市和美丽乡村,还包括清洁能源、环境治理、绿色制造、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科技创新等多个关键领域。
裴晓菲进一步强调,《实施意见》旨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是到2027年底前,形成一批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成果,并成功打造多个示范样板,这些样板需得到群众认可,为美丽中国建设的全面推进积累宝贵经验,树立标杆。
《城市方案》则着重于引导各城市在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等五个维度上,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开展美丽城市建设,旨在打造高品质生态社区,并推动各类园区、厂矿企业、学校、街道等“美丽细胞”的建设。预计到2027年,城市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将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区环境将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特征更加突出,治理效能也将大幅提升。计划推动50个左右的城市在美丽城市建设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而到2035年,城市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将广泛形成,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将显著提升,形成智慧高效、多元共治的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现美丽城市建设的全覆盖。
《乡村方案》则重点关注农业农村生态环保领域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出了四项重点任务和18项重要举措,旨在建设一个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目标是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完成6万个行政村的环境整治,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县(市、区)率先全域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劣V类水体。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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