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财政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旨在加强农村基层财务管理,规范农村会计工作,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意见明确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工作原则、制度安排、会计基础工作强化、农村财会队伍建设及组织实施等方面的要求。

近日,财政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财务管理,规范农村会计工作,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财政部会计司与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的相关负责人就《意见》的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加强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和规范农村会计工作,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石。在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过程中,各地积极探索了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为村级组织(包括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提供会计业务代办服务的有效模式,即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该模式自实施以来,在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动村级财务公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当前,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意见》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问:《意见》的制定经历了哪些过程?

答:2023年,我们开始着手制定《意见》,系统梳理了相关政策文件,与地方部门积极沟通,开展实地调研,形成了讨论稿。在征求各方意见、组织座谈讨论的基础上,2024年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对《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于9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普遍认为,《意见》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对加强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要求,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和适用性,对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意见》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第二部分优化了制度安排,包括明确组织方式、规范代理服务、明晰职责分工、强化财务公开、完善监督机制、引入中介机构等内容。第三部分强调了会计基础工作的强化,包括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合理设置会计岗位、持续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等。第四部分关注农村财会队伍的建设,包括建立健全岗前培训制度、强化定期培训、加强师资建设、促进队伍稳定等。第五部分则涉及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引导等。

问:《意见》所称的村级组织包括哪些?

答:《意见》所称的村级组织包括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的区域性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则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目前,两者的会计核算有统一核算和分账核算两种形式,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设置一套会计账套和银行账户。《意见》对两类组织的会计委托代理协议、职责分工、财务公开、监督机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问:村级组织可以采取哪些会计工作组织方式?

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意见》,村级组织可以采取三种会计工作组织方式:一是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代理记账,即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二是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三是自行设置会计机构或会计岗位,指定会计主管人员。《意见》主要围绕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提出要求,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村级组织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独立自主能力。

问:如何贯彻落实《意见》?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加强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让村民广泛了解村级会计工作的方式、内容及要求,根据实际选择适合的会计工作组织方式。三是加强跟踪指导,及时回应实施中的问题,提升《意见》的执行效果。

此次《意见》的发布,不仅为加强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导,也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奠定了坚实基础。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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