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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首次开展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操作,金额达500亿元,旨在发挥证券基金机构稳市作用,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业内专家分析称,这是潜在的增量资金,将持续为股市带来积极影响。

10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发布公告,为充分发挥证券基金机构稳定市场的作用,人民银行首次开展了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操作,操作金额高达500亿元。此次操作采用费率招标方式,共有20家机构参与投标,中标费率为20bp,最低投标费率则为10bp。

早在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已联合印发相关通知,明确了互换便利的业务流程、操作要素以及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目前,已有20家证券、基金公司获准参与此操作,首批申请额度已超过2000亿元。央行将根据机构需求正式启动操作,以支持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

业内专家指出,这2000亿元额度实质上是央行授信,是潜在的增量资金。机构并不会一次性用完,而是会持续为资本市场带来增量资金。同时,证监会也发布公告,同意了包括中信证券、中金公司等在内的20家公司开展互换便利操作,并要求相关机构加强合规风控管理,发挥维护市场稳定运行的积极作用。

据相关金融机构透露,央行委托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中债信用增进公司与证券、基金、保险公司开展互换交易。互换期限为1年,可根据需要申请展期;首期操作额度高达5000亿元,质押品范围广泛,包括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分股、公募REITs等,折算率根据质押品风险特征分档设置,且较市场水平更加优惠。

互换便利不仅可大幅提升非银机构的融资能力,还能持续为股市带来增量资金。参与机构通过互换便利将流动性差的债券、股票换成国债、央票等高等级流动性资产,可显著提高回购融资的可得性。部分国有大行也表示愿为互换便利项下相关回购融资提供便利,放宽参与机构回购融资的授信额度要求。

此外,互换操作将由央行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SFISF操作的互换费率和中标结果,并为SFISF国债或互换央票实施专项额度管理,放宽相关经营性指标。同时,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90%,中债信用增进公司进行盯市管理,补仓线设置不低于75%。

以下是此次互换便利操作的10大相关细则:

  • 互换期限为1年,可提前到期或申请展期。
  • 互换费率通过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确定。
  • 互换操作获得的利率债只能质押,不得卖出。
  • 互换便利换入国债或央票的融资行为不占用银行间市场借贷规模,不计入债券交易正回购余额。
  • 换入的国债或央票不计入“固收自营/净资本”指标,换入的股票不计入“权益自营/净资本”。
  • 换入后交易的股票不计入表内资产,市场风险、所需稳定资金指标减半计算。
  • 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90%,补仓线设置不低于75%。
  • 买入的股票可以对冲,但对冲规模不能超过融资金额的10%。
  • 对在SFISF操作中借出的国债或互换央票,利息仍归央行所有。
  • 质押品包括AAA债券、ETF、股票及公募REI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