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日,中国生态环境部相继印发《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等三项文件,标志着美丽中国建设的“1+1+N”实施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该体系包括纲领性文件、先行区建设及分领域行动计划,旨在深化污染防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及增进民生福祉。

近日,中国生态环境部相继印发了《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及《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三项重要文件,标志着美丽中国建设的“1+1+N”实施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与深化。

据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在1月的例行发布会上透露,这一体系中的首个“1”指的是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该文件作为美丽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统筹了所有相关举措。第二个“1”则聚焦于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建设,被视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支撑和核心抓手。而“N”则涵盖了多个分领域的行动计划,不仅涉及城乡建设领域的美丽城市和美丽乡村,还包括清洁能源、环境治理、绿色制造、绿色交通、绿色金融及科技创新等多个重要领域。

针对最新发布的这三份文件,裴晓菲指出,《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以深化污染防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及增进民生福祉为核心,旨在通过改革创新、重点突破及示范带动,在各级别地区分级分类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力争在2027年前形成一批实践及制度创新成果,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树立标杆。

《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则侧重于引导各城市在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及智慧高效等五个方面,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开展美丽城市建设,打造示范标杆,并建设高品质生态社区。该方案还提出了《美丽城市建设参考指标体系(试行)》,并期望到2027年,城市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区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特性更加突出,治理效能大幅提升,推动50个左右城市在美丽城市建设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至2035年,城市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将广泛形成,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及持续性显著提升,形成智慧高效、多元共治的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现美丽城市建设的全覆盖。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则针对农业农村生态环保领域农民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出了4项重点任务和18项重要举措,旨在建设干净整洁的村庄、绿色低碳的农业及优美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该方案期望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完成6万个行政村的环境整治,并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全域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劣V类水体。至2035年,美丽乡村将基本建成,农村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将广泛形成,乡政府驻地、中心村等重点村庄将全面完成环境整治,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劣V类水体,有条件的地区将重现乡村亲水的记忆。方案同时提出了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指标体系。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