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新政出台
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数据局联合发布三项政策文件,首次明确公共数据需登记管理,形成全国公共数据资源“一本账”。政策还涉及公共数据资源的市场化运营及定价问题,标志着我国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记者于今日(20日)从国家数据局获取了最新资讯,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数据局联合颁布了《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两份重要政策文件。此次发布标志着我国公共数据资源管理迈入新阶段,首次提出公共数据需如同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一样进行登记管理,旨在构建全国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总账”体系。
政策强调,公共数据资源的授权运营将引入市场机制,在确保数据安全性与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清晰界定了授权主体、授权方式及授权后的使用与管理规范。这一举措旨在推动公共数据资源的有效流动与高效利用。
关于公共数据资源的市场化运营定价问题,文件也给出了明确规定。对于服务于公共治理和公益事业的数据产品及服务,将实行免费政策;而对于促进产业发展与行业进步的数据产品及服务,运营机构可按政府指导价收取合理的运营服务费。此举标志着我国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框架已初步搭建完成,为数据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图片及链接信息保持不变,未在此处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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