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正式通过并即将施行
AI导读:
《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于2025年1月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月28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旨在规范和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活动,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并强化安全保障。
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宣布《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已正式通过并即将施行。该条例于2024年11月29日由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12日批准,将于2025年2月28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旨在规范和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基础设施建设、飞行服务、产业发展、应用推广等方面的活动,以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并强化安全保障。根据条例,低空经济发展应遵循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创新驱动、应用牵引、协调推进、保障安全的原则。
广州市人民政府将低空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及时解决职权范围内的相关问题。同时,条例明确了各部门在低空经济发展中的职责,包括市发展改革部门、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气象部门等。
在基础设施方面,条例规定应组织编制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低空智联网基础设施和地面配套基础设施等建设规划,并推进相关设施建设。此外,还强调了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职责,以及低空飞行通信、导航、监视等设施的建设和接入。
飞行服务方面,条例提出要积极争取省人民政府支持,推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分类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和管制空域,并明确飞行活动申请和报备流程。同时,还规定了气象条件不符合低空安全飞行气象标准时的应对措施。
产业发展方面,条例要求制定政策措施推动低空经济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引进、培育、壮大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此外,还强调了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载体建设、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人才培养、适航审定、知识产权保护、试飞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在应用推广方面,条例提出应制定措施培育市场需求,打造示范应用场景,并推进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物流配送、载人运输、旅游消费、应急救援、城市管理等领域的应用。同时,还强调了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的沟通协作。
安全保障方面,条例明确了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活动的安全主体责任,以及开展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安全主体责任。此外,还规定了保险产品开发、低空安全保障基金设立、航空器及操作设备维护检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数据安全保护、反制设备和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该条例的施行将为广州市低空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支持,推动低空经济在广州市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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