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富润回购风波引关注,专家呼吁完善回购规则
AI导读:
*ST富润因实际回购金额远低于计划而遭上交所通报批评,引发市场对上市公司回购规则的关注。笔者认为当前回购机制存在改进空间,提出明确回购公告底线、放宽回购价格上限、确保回购资金到位及全面禁止回购期间大股东减持等建议。
今日,*ST富润发布公告,因实际回购金额完成比例远低于预期,遭到了上交所的通报批评。这一事件再次引发了市场对上市公司回购规则的关注与讨论。笔者认为,当前回购机制亟需进一步完善,以确保市场公平与投资者权益。
经详细调查,2024年6月18日,*ST富润公开宣布计划以2000万元至4000万元的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票,设定的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1.5元,回购期限为六个月。然而,根据2024年12月19日的公告,截至12月17日,回购期限已经结束,公司仅回购了273.59万股,耗资263.76万元,实际回购金额仅占计划最低金额的13.19%。上交所指出,*ST富润的实际回购完成情况与投资者的合理预期相去甚远,违反了相关规定。
沪深交易所均有关于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明确指引,如上交所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该《指引》详细规定了回购的基本要求、实施程序、信息披露、股份处理及日常监管等。然而,现实中仍存在部分上市公司发布大额回购计划却执行不到位的情况,*ST富润便是其中之一。公司解释称,回购资金优先用于日常经营,且回购后期股价快速上涨超过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针对此现象,笔者认为当前交易所的回购规则存在改进空间,并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应设定回购公告的明确底线,例如规定回购下限不得低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0.5%,以减少不必要的信息披露成本并避免误导投资者。其次,建议适当放宽回购价格上限,为回购价格区间提供更大的弹性空间,确保回购计划能够在市场波动中顺利执行。同时,提出上市公司在回购资金筹措到位后方可发布回购预案,并要求建立专用回购资金账户,加强信息保密,防止内幕交易。最后,笔者强调,在回购期间应全面禁止大股东、董监高等关键人物的减持行为,以避免潜在的内幕交易风险,确保回购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综上所述,通过完善回购规则,可以进一步提升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一事件也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宝贵的反思和改进机会。(作者系财经评论员,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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