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
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明确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或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鼓励其他经营主体对运营机构交付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进行再开发,以提升数据价值,繁荣数据产业发展生态。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1月20日正式发布消息,其与国家数据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此举标志着我国在公共数据资源管理与利用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根据《实施规范》的明确要求,任何开展授权运营活动的机构或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或市场支配地位来排除或限制竞争,更不得凭借数据、算法、技术或资本等优势从事任何形式的垄断行为。为确保公共数据资源的安全与合规利用,运营机构被明确要求必须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且严禁直接或间接参与授权范围内已交付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的再开发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规范》还积极鼓励其他经营主体对运营机构交付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进行再开发,旨在通过融合多源数据,进一步提升数据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从而推动数据产业的繁荣发展,构建更加活跃和多元的数据产业发展生态。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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