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定价范围和管理权限,旨在推动数据要素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每经AI快讯,2023年1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数据局正式发布了一份关于构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该通知旨在明确公共数据资源的定价范围与管理权限,进一步推动数据要素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根据通知要求,涉及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地区、部门和单位需遵循既定规定,对公共数据资源进行登记,并授权给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进行数据治理与开发。这些运营机构将负责向市场公平地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为确保数据资源的合理应用,授权主体将指导运营机构制定不同应用场景下的数据产品和服务项目清单。具体而言,对于服务于公共治理和公益事业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将免费提供;而对于助力产业发展与行业发展的项目,则可收取一定的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

在费用管理方面,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国家数据管理部门设立或指定的登记机构所登记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将按照既定程序纳入中央定价目录;而地方数据管理部门设立或指定的登记机构所登记的,则按程序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原则上,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将协同数据管理等部门制定收费标准,并在必要时,授权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具体制定。

此次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有助于推动数据要素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为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