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证监局严把IPO入口关,要求企业签署承诺书
AI导读:
地方证监局要求IPO辅导企业签署承诺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树立正确上市观,避免盲目上市和过度融资,并增强诚信自律法治意识,配合监管工作。
各方正严把IPO“入口关”,以确保市场健康发展。
4月16日,券商中国记者从权威渠道独家获悉,某地方证监局已率先行动,要求IPO辅导企业签署《提高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承诺书》。这一举措旨在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市场秩序。
该承诺书要求企业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树立正确的“上市观”,避免盲目上市和过度融资;同时,增强诚信自律法治意识,接受内部控制审计,并全力配合监管机构和中介机构的工作。
自今年3月以来,证监会已采取多项措施加强IPO监管,明确地方证监局需发挥“桥头堡”作用,履行好辅导监管和现场检查职责,确保发行监管工作的有机联动。
要求企业及其“关键少数”签署承诺书
据悉,该地方证监局已下发通知,要求IPO辅导备案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签署上述承诺书。
承诺书内容涵盖四个方面:一是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二是树立正确“上市观”,不以“圈钱”为目的盲目上市;三是增强诚信自律法治意识,完善公司治理,接受内部控制审计;四是全力配合监管机构和中介机构的工作,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这些承诺内容与证监会3月15日发布的《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高度一致,体现了地方证监局对贯彻落实该意见的决心。
加强辅导与审核环节衔接,压实各方责任
辅导环节作为IPO企业申请上市的第一道关,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市场的健康发展。为此,证监会派出机构需强化在地监管责任,发挥“桥头堡”作用,充实发行监管一线力量。
3月15日,新修订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出炉,旨在加强派出机构辅导监管与交易所受理审核的衔接,严把质量关。该规定要求派出机构在出具验收工作完成函时,同步形成辅导监管报告报送发行监管部门,并抄送拟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辅导监管报告内容涵盖辅导机构的工作情况、整改事项及落实情况,以及辅导对象及其“关键少数”的口碑声誉等。这有助于全面评估辅导效果,确保企业上市质量。
此外,沪深交易所对《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修订也体现了“从源头提高质量”的监管理念。征求意见稿要求发行人诚实守信,充分披露必要信息,准确反映企业经营能力,并充分揭示潜在风险。同时,还要求“关键少数”增强诚信自律法治意识,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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