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开出注册制下首单“资格罚”,严惩IPO项目违规行为
AI导读:
深交所对晶宇环境首发项目开出“资格罚”罚单,为深市注册制下首单对IPO项目发行人给予暂不接受文件的纪律处分,旨在全面从严加强发行审核监管,提高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
近日,深交所对晶宇环境首发项目开出了“资格罚”罚单,该罚单标志着深市注册制下首例对IPO项目发行人实施暂不接受文件的纪律处分。
据悉,此次处罚涉及发行人晶宇环境及其多名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以及中介机构和相关签字人员。深交所发布的公告显示,晶宇环境及其相关人员因刻意隐瞒与投资方签署的对赌协议,未在审核问询回复中如实披露主要关联方信息,并在现场督导过程中未能按要求及时、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因此受到了纪律处分。
同时,深交所近日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现场督导(2024年修订)》,明确了对提起督导的项目均实施“一督到底”的原则,并加大了对现场督导、检查撤回项目的监管处理力度,旨在进一步压实市场主体责任,提高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注册制下,全面从严加强发行审核监管是推动拟上市企业及“关键少数”增强诚信自律法治意识的关键。通过压实发行人对发行申请文件特别是经营财务等方面信息披露真实准确的第一责任,可以从源头提高拟上市企业的申报质量。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深交所对晶宇环境的处罚不仅体现了对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也彰显了其“精准问责”的监管导向。深交所对晶宇环境予以三年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并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股东和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公开谴责和书面警示。
深交所负责人表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应当如实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和其他相关工作,这是审核规则的明确要求。对于刻意隐瞒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直接责任人员,交易所将依法依规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确保责任落到个人、监管落到实处。
此外,深交所还将继续强化“申报即担责”的原则,严防“一督就撤”“带病闯关”等违规行为。通过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区分不同违规主体的责任,并着力通过“精准问责”,压实拟上市企业及“关键少数”的信息披露责任、中介机构的核查把关责任,促进市场各方真正归位尽责。
(图片说明:深交所发布的公告截图及现场督导工作场景图)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