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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下调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科创板股票等投资风险因子,有利于保险公司提升权益投资比例。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何奎)近日,金融监管总局于9月10日正式发布了《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实施。此次《通知》的核心内容是下调了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以及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等资产的风险因子,这一调整被视为对保险公司投资策略的积极信号。

国泰君安非银金融研究团队对此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发布了相关报告。报告指出,此次资本监管的适度放松,边际上有利于保险公司提升权益投资比例。回顾历史,原银保监会在2020年7月曾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保险公司权益投资的比例需与其偿付能力水平相挂钩。以当前上市保险公司为例,大部分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维持在150%至250%之间,对应的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上限为总资产的25%至30%。

该研究团队进一步分析,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新披露的保险业资金运用情况显示,截至2023年上半年末,人身险公司和财产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余额中,股票、基金和长期股权投资占比合计已达到22.8%。若再考虑部分非标资产穿透至底层资产同样为权益类资产的情况,那么当前已有部分保险公司的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逼近或达到了监管规定的上限。因此,此次适度降低权益风险因子的举措,将有效提升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而为其提升权益配置比例打开新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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