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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新规,旨在提高险资入市活力,支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并鼓励险资发挥长期资金优势。新规调整了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的比例,降低了投资风险,并要求保险公司公开披露投资收益情况。

9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颁布了《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这一新规的出台,旨在激活险资入市活力,为资本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并鼓励险资充分发挥其长期资金优势。

对于如何提升险资入市活力的问题,中国人寿集团首席投资官王军辉指出,保险资金在A股市场的投资规模已接近3万亿元,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石与稳定力量。《通知》中明确提出,将剩余期限10年期以上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的比例由35%上调至40%,并对符合条件的非基础资产纳入利率风险最低资本计量范围。这些优化措施有效增强了保险公司的核心资本,进而间接扩大了权益资产的配置空间。

在支持资本市场方面,新规不仅进一步释放了权益资产的配置空间,还更直接地体现了引导保险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的战略导向。例如,对于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的风险因子,从0.35调整为0.3;投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的风险因子,从0.45调整为0.4;对于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中未穿透的部分,风险因子也从0.6调整为0.5。这些调整降低了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为其提供了更多元化的投资选择。

为鼓励险资发挥长期资金优势,《通知》明确要求保险公司需在季度报告中公开披露近三年的平均投资收益率和综合投资收益率,并加强投资收益的长期考核。这一规定旨在引导保险公司更加注重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而非短期的市场波动。

业内人士对此表示,相信这一政策的及时出台,将对优化保险资金资产配置结构、积极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未来,随着险资入市活力的不断提升,中国资本市场将迎来更加稳健、多元的发展局面。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记者/于泳)(策划/万政郎冰)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