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郏县支公司原负责人诈骗案被重罚
AI导读:
近日,中国人寿保险郏县支公司及其原负责人于恩恒因诈骗犯罪被重罚。于恩恒利用职务之便,诈骗40余名被害人共计2408万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并终身禁业。同时,中国人寿保险郏县支公司也因内控管理不到位被罚款。
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揭示了一起保险行业的重大违法案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郏县支公司及其原负责人于恩恒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了严厉处罚。据悉,于恩恒在保险从业期间涉嫌诈骗犯罪,已被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
根据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信息,于恩恒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私刻公章、虚开保险凭证等手段,以高息为诱饵,对40余名被害人实施了诈骗行为,涉案金额高达2408万余元。这些非法所得大部分被于恩恒用于个人炒股、归还个人欠款及利息。其行为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
9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平顶山监管分局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处理。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郏县支公司因内控管理不到位,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处罚。同时,对于恩恒个人,则作出了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的严厉决定。
进一步调查发现,于恩恒在2013年10月至2015年12月期间,隐瞒了“永泰年金”保险项目已停止销售的事实真相,通过开具虚假凭证、支付高息等手段骗取钱财。此外,他还以公司垫支保费完成任务和为开展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垫资为由,继续实施诈骗行为。案发时,于恩恒已累计骗取金额巨大,且所骗款项大部分无法追回。
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认为于恩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多种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于恩恒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责令于恩恒将违法所得人民币2302.18万元退赔被害人。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我们,保险行业的监管和内控管理至关重要。保险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风险控制机制,确保从业人员的合规操作。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保险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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