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广东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广东人身保险公司重点关注信息共享办法》,旨在通过信息共享机制打击保险套利行为。文章还探讨了优化佣金制度、加强监管合作等方面的重要性。

佣金套利等行业乱象已引起广泛关注!近日,北京商报记者从行业内部获悉,为有效打击保险套利行为,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了《广东人身保险公司重点关注信息共享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一举措旨在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对行业内存在保险套利风险的人员和机构进行有效监控。

根据《办法》的具体要求,保险公司需密切关注销售从业人员、客户以及第三方机构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整理填表后上报。此举意味着,行业层面将对有潜在违法动机的人员和机构数据进行共享,有助于从源头上拦截并减少行业乱象。

全方位防范:销售、客户、第三方“三线”并进

近年来,为了迅速扩大业务规模,部分人身险公司采取了较为激进的佣金和奖金激励策略。然而,这种策略却为保险套利提供了温床,甚至导致了恶意投诉和退保等问题的频发。为此,《办法》明确要求保险公司重点关注几类特定人员,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的销售人员、频繁跳槽或换岗的可疑人员、以及疑似参与“团队套利”和“恶意代理退保”行为的销售人员。

同时,《办法》还指出,保险公司应重点关注几类特定客户信息,包括疑似存在非正常高赔付行为的团体或个人客户、故意不如实告知或不配合核赔调查的客户,以及涉嫌从事“恶意代理退保”等活动的第三方机构或涉保司法鉴定机构。

对于这些信息,保险公司需通过“金融互动平台”报送至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寿险工作委员会重点关注信息共享工作组。《办法》还特别强调了信息共享过程中的数据安全问题,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密义务,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业内专家指出,《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利用大数据工具提高保险公司的风控能力,从而在源头上拦截有违法动机的人员进入行业。北京劭和明地律师事务所保险律师李超表示,这一举措将有效打击行业乱象,维护市场秩序和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

优化佣金制度,告别“唯规模论”

长期以来,套利行为的存在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还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声誉和利益。要从根本上消除人身险产品的套利行为,需要监管部门、保险公司和消费者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优化产品销售手续费及佣金制度是防止套利行为的关键。

李超律师建议,保险公司应避免首年总手续费过高,防止首年佣金、业绩奖励与现金价值之和高于当期保费,从而避免变相激励销售人员违规套利。部分保险机构已通过降低首年佣金、增加续期佣金的方式有效减少了套利现象的发生。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也认为,保险公司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法律意识,并加大对其行为的监督和惩处力度。同时,保险公司还应加强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共同防范保险套利行为。

对于监管机构而言,则需引导人身险公司科学制定佣金及各项奖励政策。原银保监会曾就《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明确表示严禁虚假投保套利。各地监管部门也先后出台文件,对自保件、互保件等问题进行了规范。

实际上,保险套利之所以存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行业过于依赖高额佣金和奖励等简单粗暴的激励方式拉动业务增长。李超律师强调,保险公司应具有长期主义的经营理念,努力通过自身产品研发、客户服务、投资能力等方面的提升来获得业务的稳定增长,而非采取“竭泽而渔”式的高手续费短期激励方式。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