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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北京等36个城市正式启动,旨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提升老年生活水平。该制度作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为个人提供额外的养老保险渠道,并通过税收优惠和个人养老金产品吸引投资者。随着首批金融机构的加入,个人养老金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11月25日,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城市和地区正式启动实施。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旨在提升亿万民众的老年生活水平,并为解决当前养老资金短缺问题提供新路径。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推出,不仅关乎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更是国家顶层战略设计的一部分。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莫荣指出,人口老龄化已成为我国未来一段时间内面临的基本国情。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64亿,占总人口的18.7%,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这对养老保险体系提出了严峻挑战。

为应对这一挑战,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其中,个人养老金作为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对个人储备养老资金进行制度性安排。这一制度不仅有助于个人理性规划养老资金,合理选择金融产品,还能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董克用认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为参加第二支柱企业(职业)年金的人员以及未参加第二支柱的人员提供了额外的养老保险渠道,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养老保险需求。

在个人养老金制度中,个人拥有更多的选择权。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资金完全来源于个人,属于私有财产。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长金维刚表示,个人账户制的实施有助于清晰记录个人养老金的相关信息,并确保其补充养老功能的实现。

个人养老金的吸引力主要体现在税收优惠和个人养老金产品两方面。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指出,税收优惠政策对于部分群体而言具有显著的节税效应,而个人养老金产品则通过可信赖的投资机构、良好的资产组合和科学的资产配置,为投资者获取长期投资收益提供了可能。

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正式启动,先行试点的部分城市居民已经可以购买符合规定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前,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涵盖了多家银行、证券公司、理财公司、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和保险公司等。

然而,各类个人养老金产品均实行市场化投资、市场化管理,投资风险依然存在。因此,参与者在选择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时应谨慎考虑其资质、受托管理基金的经验和投资业绩等因素。同时,金融机构也应研发适合养老投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并加强个人投资咨询顾问队伍建设,以确保个人养老金的资金安全。

综上所述,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高老年收入水平,我们将为亿万民众的老年生活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部分数据已根据最新情况进行了更新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