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湖北宜昌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延长产假政策,引发社会热议。专家指出,产假时长应符合社会保障适度原则,过长或过短都不利于女性劳动者职业发展权。同时,生育假期制度落实难,根源在于假期成本分担机制不完善。专家呼吁政府、企业和家庭个人等多方共担生育成本,推动生育保障制度体系建设。

近日,湖北宜昌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鼓励支持城区用人单位将在宜合法生育妇女产假延长至1年的政策,这一提议再次引发了社会对延长产假话题的热烈讨论。在国家层面,法定产假时长为98天,与国际劳工组织的规定保持一致。然而,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多数省份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了生育奖励假,使得实际产假时长普遍延长至158天至188天不等。其中,西藏的产假政策最为宽松,女方每胎可享受一年产假(含法定产假),配偶则享有30天护理假,且夫妇双方工资待遇不变。

尽管延长产假政策广受好评,但多位专家对此持谨慎态度。天津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导师金牛指出,产假时长应符合社会保障的适度原则。他认为,过短的产假不利于女性恢复健康,而过长的产假则可能过度强化女性的生育养育责任,增加母职惩罚的风险,从而不利于女性劳动者的职业发展权。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的袁涛研究员也表达了类似观点,他认为产假的主要功能是保护孕产期母婴健康以及女职工产后身体康复,无需时间过长。他强调,对于婴幼儿的照顾需求,应通过男女共享的育儿假来保障。

然而,延长产假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却遇到了不少困难。2022年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显示,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以来,有25.39%的被访企业承认存在只招男性或同等条件下男性优先的情况。而在有女职工生育的930个被访企业中,高达63.40%的企业并未执行延长产假政策。袁涛研究员指出,生育假期制度落实难的根源在于假期成本的分担机制不完善。在没有生育津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生育假的成本,这往往导致企业将其成本转嫁至劳动者,或迫使劳动者减少休假时间。

针对这一问题,专家们提出了多项建议。金牛建议国家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激励,并探索建立覆盖全民的独立的生育津贴制度,以缓解生育保险和企业生育成本的压力。袁涛则认为,应推动全社会共同承担生育保险缴纳责任,构建政府、企业、个人多方主体共担责任的生育保障制度体系。此外,他还建议对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进行补贴或减免,以降低企业的生育成本。同时,专家们也呼吁提高男性育儿参与度,通过设置男性育儿假的强制配额时长,促进男女共担育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生育保险是生育假期成本的重要分担机制之一,但当前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生育保险筹资渠道单一、水平低,且以市级统筹为主,各地政策差异较大。此外,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也有限,未涵盖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新业态就业人员、农民工、在校大学生等群体。因此,专家们建议对生育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以适应人口形势变化和生育政策调整的新要求。

综上所述,延长产假政策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和家庭个人等多方协力构建。只有通过多方共同努力,才能确保生育休假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女性劳动者的职业发展权的保障。同时,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也是利国利民的大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推动政策的制定和环境的优化。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