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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海市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医学专家对集采药品质量风险的关切,国家医保局宣布将于1月21日联合相关部门赴上海,面对面听取相关委员和专家对药品集采政策及中选产品质量保障的意见和建议。

【导读】针对上海市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医学专家对集采药品质量风险的关切,国家医保局宣布将于1月21日联合相关部门赴上海展开交流调研。

中国基金报记者卢鸰报道,近日,上海市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和医学专家反映,某些集采药品可能存在质量风险。对此,国家医保局于1月20日早间发布公告回应,为获取集采药品临床使用实效的直接证据,维护药品集采秩序及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决定于1月21日由国家医保局负责同志带队,联合卫生健康、工业信息化、药品监管部门,前往上海,面对面听取相关委员和专家对药品集采政策及中选产品质量保障的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政协常委、瑞金医院普外科主任郑民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家药品集采在降低医保和民众负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低价背景下,药物质量可能存在不稳定情况,具体表现为抗生素过敏、血压不降、麻醉效果不佳、肠道准备泻药量不足等问题。因此,郑民华等20位上海市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关注如何在药品集采背景下确保使用疗效好的药物。

国家医保局1月20日发布的交流提纲指出,集采协议量通常为医疗机构报量的60%~80%,剩余部分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采购品牌,并未实行“一刀切”禁止采购“进口原研药”的制度。此次调研将深入求证集采药品临床使用实效,听取临床一线人员的感受,重点收集中选仿制药与原研药在治愈率、治疗有效率、不良反应发生率等方面的差异案例,这些案例需具备统计学意义且病例信息可追溯。形成问题线索清单后,将正式移交药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此外,调研组还将了解中选药品供应不及时的具体情况,并督促中选企业及时纠正,对于无法及时纠正的企业,将按标书约定处置。同时,各方将共同商议进一步保障集采药品质效的意见建议。

对于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集采药品,医保部门将严格按照集采协议和相关制度追究中选企业责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选资格、纳入集采违规名单、给予失信评级等。同时,各方还将共同探讨进一步保障集采药品质效的有效途径,包括民革上海市委提案中提出的加强药品一致性评价后日常检查、公示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结果、建立医疗机构药效对比证据反馈收集渠道等建议。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