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政府投资基金指明了发展方向。政府投资基金在经济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文章提出了精准定位、完善管理、提升市场化运作和优化投资退出机制等措施。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新时代政府投资基金的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作为财政支出方式的重要革新,政府投资基金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正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到推动创新创业的热潮,再到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进步,政府投资基金凭借其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成为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杠杆。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府投资基金的发展驶入了快车道,不仅规模持续扩大,投资领域也日益多元化,有效弥补了市场失灵的缺陷,加速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在服务国家战略层面,政府投资基金通过引导社会资本向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为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在产业升级方面,它积极投资于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加速了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在创新创业领域,政府投资基金为初创企业注入了资金血液,提供了宝贵的发展机遇,成为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的重要源泉。同时,政府投资基金还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子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流向实体经济,进一步放大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然而,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政府投资基金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挑战。部分地方政府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功能定位存在模糊认识,将其简单等同于传统的财政补贴,过度干预基金运作,导致基金市场化程度不足,投资效率受到制约。此外,一些地区存在盲目跟风设立基金的现象,基金数量过多但规模偏小,投资领域同质化严重,资源分散难以形成合力。部分基金的治理结构不够完善,运作管理和投资决策机制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行政干预过多、决策效率低下等问题时有发生。同时,基金的退出渠道有限、退出机制不健全也影响了资金的循环利用和投资效率。此外,政府投资基金涉及财政资金、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多方利益主体,监管体系尚不完善,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为了推动政府投资基金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其服务国家战略和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需要采取多项措施。

政府投资基金应严格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精准定位与统筹布局,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以及市场失灵的薄弱环节,避免盲目跟风投资。国家级基金应立足全局视角,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与地方基金的联动合作。省级政府则需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管理本地区政府投资基金,制定重点投资领域清单,防止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

为了提升管理效率,应对创业投资类基金和产业投资类基金实行差异化管理。对于创业投资类基金,可适当提高政府出资比例、放宽基金存续期要求、延长基金绩效评价周期;对于产业投资类基金,则需根据产业类型、阶段和分布特点合理设置管理要求,突出支持重点。同时,还需规范各类政府出资预算管理,加强年度预算安排与基金出资的衔接,防止资金闲置。

为了提升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需健全政府投资基金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运作管理和投资决策机制,优化投资项目选择机制,防止偏离政策目标、与民争利。政府部门可通过监督投向、跟踪投资进度、委派观察员等方式,促进基金合规运作。同时,应按照市场规律运作,积极引入市场化基金管理人,通过市场化方式遴选确定基金管理人,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和积极性。此外,还需建立健全容错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为了优化投资与退出机制,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可采取母子基金或直投项目方式进行投资,鼓励基金管理人根据项目特点和市场需求创新投资方式。同时,还需拓宽基金退出渠道,完善不同类型基金的退出政策。例如,对于创业投资类基金,可侧重于多层次资本市场退出,鼓励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对于产业投资类基金,则可更多考虑产业整合和并购退出方式,以实现资源整合和价值最大化。

为了强化内控建设与组织保障,需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基金投资项目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同时,还需优化考核与问责机制,实施尽职免责政策,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责任机制。此外,还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加强部门协同,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政府投资基金发展图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