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创投基金新进展:百亿元级基金再添新成员
AI导读:
中国国新控股联合多家央企和地方国资在京举行国新创投基金合作签约仪式,标志着百亿元级央企创投基金又有新进展。该基金将引领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创新,加速形成“长线长投”资金矩阵,预计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型企业。
近日,百亿元级的央企创投基金再度传来新进展。1月18日,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国新”)携手多家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机构,在北京共同举办了国新创投基金合作签约仪式。这是继去年12月5日国新创投基金在杭州落地之后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据《证券日报》记者现场报道,国新创投基金首期规模高达100亿元,存续期限长达15年,采用创新的母子基金架构。未来,该基金还将在杭州、湖南、西安等地启动一系列子基金。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企混改中心负责人朱昌明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指出,央企创投基金在引领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有助于加速形成“长线长投”的资金矩阵。他预计,这将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创新型企业。
科技创新离不开技术和资本的双重驱动。去年底,国务院国资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政策措施,明确支持中央企业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并鼓励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创业投资母基金,以发挥母子基金的放大投资功能。
自该政策措施发布以来,中国国新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已与相关央企及其他合作方共同筹设了两只百亿元级的创投基金。这些基金的共同特点是专注于早期、小规模、长期和硬科技领域的投资。
国新创投基金主要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等A轮融资及以前的项目,原则上A轮融资及以前投资项目数量占比不低于50%,投资规模占比不低于30%。对于具有高成长潜力的项目,该基金将采取多轮次或母子基金协同投资的方式,实现长周期陪伴。在投资方向上,该基金将围绕主责主业、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以及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投资。
另一方面,2024年12月21日,诚通科创投资基金合作签约仪式在北京成功举行。该基金总规模达到300亿元,首期规模不低于100亿元。在投资方向上,该基金将重点加强对行业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央企产业链上下游科技企业的投资。
朱昌明表示,未来,随着国有资本大规模且高效率地进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将加快推动经济结构布局的优化调整,并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发展局局长戴希在1月1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将聚焦加大投入,加强前瞻谋划和政策引导,推动增量资金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并更好地发挥战新产业基金和央企创投基金的作用,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只百亿元级创投基金的设立,均得到了地方政府的深度参与和支持。在国新创投基金合作签约仪式上,浙江省杭州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栋表示,该基金的落地将有助于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打造更有担当的耐心资本、长期资本和战略资本,持续提升现代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
同样,在诚通科创投资基金合作签约仪式上,北京市副市长孙硕也表示,该基金的筹设将进一步丰富首都的科技金融生态,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吴刚梁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中央企业和地方政府通过联动合作,可以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共享互联、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加快集聚发展要素。
据中国国新透露,未来,国新创投基金将继续在杭州、湖南、西安等地启动一批子基金,通过母子基金的放大效应,围绕“国家所需、创新所要、基金所能”的原则,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为科技强国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培育贡献力量。其中,母基金将不低于70%的资金用于投资子基金,不超过30%的资金用于直接投资,而子基金则仅用于直接投资项目,不再投资基金(参与特定项目的专项基金除外)。
朱昌明预计,未来“长线长投”的资金矩阵将加速形成,并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领域,从而改善国内的创新创业融资环境,有效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蓬勃发展。
为推动国资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国务院国资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去年底联合出台的政策措施还明确,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的存续期最长可达15年,较一般股权投资基金延长近一倍。同时,针对国资创业投资“不敢投”“不愿投”等问题,将健全符合国资央企特点的考核和尽职合规免责机制。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认为,这要求进一步细化创投基金的容错免责标准和范围,明确失败项目的合理投资行为与操作失误的标准,为员工提供适度的风险容忍空间。同时,还需加强创投机构的内控机制建设和合规性要求。
对于如何在“放得活”的同时又能“管得住”,朱昌明指出,央企创投基金应坚持使命引领、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的有机统一,健全基金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运作管理和投资决策机制,以及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责任机制。其中,重点要构建市场化的基金管理人遴选、管理和激励机制,以充分调动基金管理人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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