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采制度深化推进与持续改进
AI导读:
本文介绍了我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自2018年试点以来的发展历程,以及2025年持续深化推进的计划。同时,文章还探讨了集采制度在减轻患者负担、支持医保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成效,以及医疗一线反馈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任何一项制度的设计与实施,均需经历从酝酿出台到实践检验,再到逐步改进与完善的过程,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亦是如此。自2018年11月“4+7”试点启动以来,我国药品及高值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作为医疗改革的关键一环,已历经六载春秋,从最初的试点阶段逐步迈向常态化工作模式,并持续深化推进。
近期,国家医保局在“保障人民健康,赋能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指出,2025年将继续深化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具体而言,国家层面将于上半年启动第11批药品集采,下半年则开展第6批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并视情况适时推出新批次药品集采。同时,地方层面也将积极行动,预计将有约20个专业特色的全国联盟采购项目落地,涵盖中成药、中药饮片及高值耗材等多个领域。据预测,2025年国家和联盟组织将共同推进的药品集采品种数量将达到700个。
药品集采制度成效显著,不仅大幅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为医保体系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还有效压缩了部分药企的不合理利润空间,减少了腐败现象,净化了医疗环境。同时,该制度还促进了药企的内部赋能与外部市场拓展,为创新药的发展腾出了宝贵的医保基金空间。国家医保局相关人士强调,“以量换价”仅是集采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其内在的赋能正外部性。
然而,医疗一线的反馈显示,尽管集采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近期召开的地方政协会议上,已收到关于药品集中采购可能存在的问题的提案,其中提出了“三个担心”:一是担心药品价格过低会影响疗效;二是担心难以购买到原研药;三是担心产业发展难以持续。有提案指出,在临床实践中发现,部分集采药品的药效不稳定,特别是在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治疗药物,以及内镜检查肠道准备的泻药、麻醉药等领域,常出现药效不佳的情况。面对这些问题,医生深感无奈,因为缺乏选择权,且反馈渠道有限,导致患者频繁更换药物,疗效不佳,甚至危及生命。
为消除各方担忧,必须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集采制度。首先,要确保药品集中采购的质量。质量是药品的生命线,疗效是质量的直接体现。因此,应加强对中标药品质量和疗效的全过程跟踪,确保“一致性评价”结果在上市后保持稳定,而非“一次性评价”。同时,应加强上市后研究,提供更多的临床数据来证明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其次,要增强一线医生和患者的用药选择权。在集采制度的约束下,一线医生开药自主权受到一定影响,导致患者难以获得所需的原研药。为此,应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将用药选择权、决策权真正还给一线医生。当然,这需要在加强制度完善和监督惩戒力度的同时,兼顾防止医疗领域腐败行为的发生。最后,要进一步加强药品集中采购领域的法规建设。目前,虽然已有《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及《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出台,但尚未上升到法规层面。因此,应根据药品集中采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将政策性规定上升为法规,构建更加科学、完善的法规体系。
总之,社会的反馈是改进制度的契机。对于上述提案,相关部门已迅速作出回应,并强调要特别注重倾听临床一线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未来能有更广泛的主体参与反馈,渠道更加畅通,改进措施更加迅捷有力,共同推动药品集采制度更好地惠及广大民众。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图片链接及内容保持原样,未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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