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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提出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地方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推动个人消费者乘用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资金央地共担,分地区确定具体分担比例。

近期,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发改环资〔2025〕13号文件精神,旨在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专项支持,强化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能力,特别是针对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的报废更新与置换更新领域。这一举措不仅促进了汽车市场的消费升级,还进一步推动了绿色循环经济的发展。

根据通知内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分配遵循总体9:1的央地共担原则,并根据地区差异进行具体分担比例的划分。具体而言,东部省份将按照8.5:1.5的比例分担,中部省份为9:1,而西部省份则高达9.5:0.5。这一差异化的分担机制充分考虑了地区经济水平与财政实力的差异,确保了政策实施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各省级财政部门需依据中央资金的分配情况,按比例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而省以下的经费分担办法则由各省级财政部门自主确定,以灵活适应各地实际情况。

此次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出台,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实质性的经济激励,还加速了老旧车辆的淘汰,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提升空气质量。同时,新车的购置也将带动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发展,为经济增长注入新的活力。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