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丙类目录出台时间表明确,创新药将迎来新机遇
AI导读:
国家医保局宣布医保丙类目录将于2025年内发布第一版,与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同步进行。丙类目录将聚焦创新程度高、临床应用价值显著的药品,为创新药提供明确发展路径,并与商业健康保险形成互补。
备受市场瞩目的医保丙类目录出台时间已经明确。近日,国家医保局在一场以“保障人民健康,赋能经济发展”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丙类目录将与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同步进行,并计划在2025年内发布第一版。
17日,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在发布会上详细阐述了丙类目录的推出计划。他表示,由于丙类目录需要与商业保险产品进行对接,因此从今年开始,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时间将适当提前,预计4月初开始申报,力求在9月份完成整个目录的调整。
丙类目录的推出,是全国医保工作会议提出的一项重要举措。该目录旨在研究探索形成针对丙类药品的专门目录,并逐步扩大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这一举措不仅是对我国医疗保障药品目录体系的一次重大完善,更是为了满足患者多元化的医疗保障需求,减轻疾病治疗的负担。
那么,哪些药品有望被纳入丙类目录呢?黄心宇司长指出,丙类目录将作为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有效补充,主要聚焦那些因超出“保基本”功能定位而暂时无法纳入医保目录,但创新程度很高、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价值、患者获益显著的药品。这意味着,那些临床需求高、创新性强但价格高昂的创新药,将有望通过丙类目录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邓勇对此表示赞同。他认为,基本医保的甲类、乙类目录主要覆盖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药品,而丙类目录则能够聚焦于那些创新药,为它们提供一个明确的发展路径。同时,他还指出,丙类目录的推出将有助于降低创新药进入市场的门槛,为企业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在丙类目录的使用范围上,黄心宇司长表示,国家医保局将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引导支持惠民型商业健康保险将丙类目录纳入产品责任保障范围,并允许其他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使用丙类目录。此外,国家医保局还将打通丙类目录与基本医保目录间的通道,做好衔接工作。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则进一步指出,虽然丙类目录无法强制商业保险公司使用,但可以先从惠民保配套起步。未来,丙类目录将逐步扩大至整个商业健康保险领域,对商保药品目录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与现有的甲类、乙类目录进行有效对接。这将是下一步医保与商保衔接的一个趋势。
对于商业健康保险公司而言,虽然丙类药品目录不会强制其使用,但它们也有使用的动力。丙类药品目录与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形成互补,有利于商保在赔付上有目录可依、有范围可循。这不仅有利于风险可控,还能更好地体现商业健康保险在多层次、多样化保障中的作用价值。
此外,邓勇还表示,丙类目录的推出将促使商业保险公司开发更多创新的保险产品。根据纳入丙类目录药品的价格和价值、投保金额等因素,保险公司可以对不同分层、分类的药品设置不同的报销比例。这将为保险公司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点。
在丙类目录的推出过程中,黄心宇司长强调,将从今年起与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同步开展相关工作,并尽快完善具体的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他还透露,丙类目录的商保结算价格将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商业保险公司与医药企业协商确定,并探索更严格的价格保密措施。
为支持丙类目录的落地应用,国家医保局还将探索优化医保的支付管理政策。丙类目录可不计入参保人自费率的考核和集采中选可替代药品的监测范围,符合条件的病例也可以纳入按病种付费的范围,暂时实行按项目付费。这将为丙类目录的顺利推出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为尽量减少对行业的影响,今年国家医保局还拟采取预申报的过渡措施。即4月1日目录调整开始时尚未获批的药品,若预计今年5月底前能够获批,可赶上目录专家评审等环节。这将为企业提供更稳定的预期,减少因目录调整而带来的不确定性。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图片及链接信息保留原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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