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裁定对进口共聚聚甲醛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AI导读:
商务部近日发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决定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此次裁定旨在及时阻止倾销行为,救济受损的中国大陆产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新华财经北京1月16日电(记者唐诗凝、谢希瑶)近日,商务部正式发布了针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决定立即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就此事件,本台记者专程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史晓丽,以获取更深入的解析。
回顾事件始末,2024年5月19日,商务部曾发布2024年第18号公告,正式宣布对原产于上述四个地区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经过一系列严谨的调查程序,调查机关初步认定,这些被调查产品存在明显的倾销行为,导致中国大陆共聚聚甲醛产业遭受了实质性的损害,且倾销行为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因此,商务部决定采取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
史晓丽教授对此表示:“这是一起严格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和中国大陆相关法律法规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案件。中国大陆产业在遭受倾销产品的不利影响时,有权依法对进口产品提起贸易救济申请,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共聚聚甲醛作为一种新型的化工原料,因其具有替代金属材料的特性,在汽车、电子电器、高端装备以及新能源材料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此次反倾销调查的发起,无疑将对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在当天的记者会上,商务部发言人详细阐述了初裁公告的内容,并公布了具体的裁定结果。其中,美国公司的倾销幅度被裁定为74.9%,欧盟公司为42.0%,台湾地区公司为3.8%-32.6%,日本公司则为33.9%-43.7%。
那么,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究竟有何意义呢?史晓丽教授指出:“这次对进口共聚聚甲醛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旨在及时遏制包括美国在内的相关出口商的倾销行为,迅速救济受到损害的中国大陆产业,从而维护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她进一步强调,此次反倾销调查的发起和初步裁定均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是一项有理有节的正常贸易救济措施。相比之下,某些国家将贸易救济作为保护主义和竞选拉票的工具,如拜登政府在2024年大选年对中国产品发起了多达15起反倾销调查和15起反补贴调查,立案数量同比增长高达158%,创下了历史新高。
史晓丽教授呼吁,中美经贸关系应以互利共赢为基础,将贸易救济措施作为打压中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工具不仅损害两国关系和民众福祉,更是百害而无一利。
(文章来源:新华社,图片及链接信息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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