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发布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实施方案
AI导读:
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旨在构建规则明晰、产业繁荣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通过明晰不同类型数据流通安全规则,规范市场并防范风险,同时探索应用数字水印、区块链等技术提升数据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六部门携手发布了《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构建一个规则明晰、产业繁荣、多方协同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预计在2027年底前实现数据合规高效流通机制的完善,显著提升治理效能,为数据市场的繁荣和数据价值的释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区块链与数据要素专业委员会主任、首席数字经济学家陈晓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方案》的出台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不仅明确了数据流通安全治理的基本规则,为数据要素的市场化流通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还通过详细划分企业数据、公共数据、个人信息等不同类型数据的流通安全规则,进一步规范了数据流通市场,有效防范了数据滥用的风险。
《实施方案》在完善数据流通安全责任界定机制方面提出了创新举措,包括探索建立数据流通安全审计和溯源机制,融合应用数字水印、数据指纹、区块链等先进技术,以高效支撑数据流通过程中的取证和定责。此外,方案还支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等区域开展先行先试,围绕数据流通交易溯源机制、重点场景安全治理标准、重点场景安全责任界定机制等方面,探索新型治理模式,以期提高整体治理效能。
深圳市信息服务业区块链协会会长郑定向分析指出,数字水印技术能够在数据中嵌入难以察觉的标记,便于在数据泄露或滥用时追踪数据来源;数据指纹技术则为每个数据块生成独一无二的标识符,便于数据的识别和追踪;而区块链技术则以其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的特性,为数据流通提供了一个安全可信的环境。这些技术的综合运用,将极大提升数据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为了确保这些技术能够得到有效落地,郑定向强调,应尽快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这将有助于数字水印、数据指纹、区块链等技术在实际应用中更好地发挥支撑作用,提高数据流通过程中的取证和定责效率。
近期,我国在数据安全领域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旨在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推动数据要素的价值释放,并促进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例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去年印发的《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将数据产业作为鼓励发展类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支持数据采集标注、分析挖掘、流通使用、数据安全等技术创新应用,鼓励开发多种形式的数据产品,如数据模型、数据核验、评价指数等。
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认为,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和数据流通安全治理的日益重要,数字安全技术将在数据共享、交易、存储等各个环节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数据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同时,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和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数据安全技术的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为从事数据安全技术研发和应用的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商业机遇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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