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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党组成员凌成兴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并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

2024年1月16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原总经理凌成兴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据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指控,被告人凌成兴在担任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长,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利用其职权便利,为多家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多个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从2006年至2023年,凌成兴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累计折合人民币高达4311万余元。此外,自2015年起,凌成兴在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在促成、审议相关投资并收购股权的过程中,涉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导致国有公司遭受严重损失,国家利益亦因此蒙受特别重大的损害。检察机关依法提请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凌成兴进行刑事责任追究。

在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详细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凌成兴及其辩护律师对这些证据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凌成兴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暂时休庭,将择期进行宣判。

(信息来源:央视新闻,原文载于《中国经营报》)

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