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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原则同意《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耕地保有量、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务院近日正式发布了批复文件,原则性通过了由自然资源部严格审查的《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这一规划为苏州市未来的国土空间利用和发展指明了方向。

根据规划内容,至2035年,苏州市将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3.7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面积将不少于172.81万亩。此举旨在坚守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同时,苏州市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也将不低于1950.71平方千米,以强化生态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在城镇开发方面,规划明确了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应控制在2651.83平方千米以内,旨在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此外,规划还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需下降不少于40%,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

在水资源管理方面,规划要求用水总量不得超过上级下达的指标,其中2025年的用水总量将不超过103.0亿立方米,以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同时,规划还明确了自然灾害风险的重点防控区域,划定了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以加强城市安全防范,保护城市生态和文化遗产。

此外,规划还强调了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的重要性,以确保国家资源安全和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