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发布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实施方案
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旨在构建规则明晰、产业繁荣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保障数据市场繁荣和数据价值释放。
记者于1月15日从权威渠道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六大部门于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旨在构建一个规则明晰、产业繁荣、多方协同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目标是在2027年底前实现数据合规高效流通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治理效能的显著提升,从而为数据市场的繁荣和数据价值的释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数据流通安全治理规则作为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方案》从多个维度进行了具体部署。这包括明确企业数据流通安全规则、加强公共数据流通安全管理、强化个人数据流通保障、完善数据流通安全责任界定机制、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丰富数据流通安全服务供给以及防范数据滥用风险等七大方面。
在强化个人数据流通保障方面,《方案》特别强调了完善个人数据权益保障机制的重要性。对于个人数据的流通,必须依法依规取得个人同意或经过严格的匿名化处理,严禁通过强迫、欺诈、误导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个人同意。同时,还将制定个人信息匿名化的相关标准规范,明确匿名化操作的具体流程、技术指标以及流通环境要求,以确保个人数据在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
在丰富数据流通安全服务供给方面,《方案》提出要繁荣数据安全服务市场,扩大数据安全治理服务的规模,并创新数据安全服务业态。支持数据安全服务机构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核心技术攻关和产品创新应用,推动其向规模化、专业化、一体化方向发展,以提升安全服务的效能并降低应用成本。同时,还将培育数据流通安全检测评估、安全审计等市场化服务,建立健全有利于数据流通主体互信的市场化机制,为数据的安全有序流通提供有力支持。
据透露,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完善细化规则,强化部门间的协同合作,并开展试点试验工作。同时,还将适时发布数据流通安全治理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营造创新环境,推动数据安全有序流通。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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