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AI导读: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并有效防范贷款风险。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韩远飞)近日,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调整通知,旨在进一步激活房地产市场,提升住房公积金利用效率,并有效管理贷款风险。
在提取政策层面,三项关键优化措施引人注目。首先,全款购房者的提取政策得到放宽,每套房产允许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额度为申请日前一个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且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这一调整旨在更灵活地满足购房者的资金流动需求。其次,对于欠缴职工,取消了必须补齐欠缴住房公积金方可提取的限制,为他们提供了更便捷的提取途径。此外,租房提取政策亦有所放宽,取消了以往因有其他住房消费提取记录而不得再以租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制,为租房群体带来了更多便利。
贷款政策方面,同样实施了多项重要调整。一方面,取消了离婚满1年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为更多家庭提供了贷款支持。另一方面,异地贷款政策得到进一步优化,提高了异地缴存职工贷款的最高额度,使之与本地缴存职工一致。具体而言,双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最高额度可达100万元,购买二手房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则调整为60万元。此外,还新增了异地缴存职工商转公贷款业务,为异地缴存职工提供了更多贷款选择。
为确保贷款业务的规范性,此次调整还取消了购买二手房时《不动产权证书》已过户至借款申请人名下的贷款业务,并明确规定公积金贷款不得重复用于购买同一套住房。
(图片来源:相关机构提供)(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