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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对退市公司首航高科进行严厉追责,因其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其五名责任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和市场禁入措施,彰显了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少鹏)中国证监会对退市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严厉追责,再次重申了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这一举措不仅彰显了证监会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也明确传递了一个信息:退市并非“免罚金牌”,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近日,已退市的A股上市公司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首航高科”)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该告知书,证监会拟对公司及其五名责任人进行处罚,其中两人将面临市场禁入的严厉措施。这一决定,标志着首航高科及其责任人为其违法违规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回顾整个事件,2023年12月1日,首航高科及其董事黄文佳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4年8月26日,首航高科因触及面值退市指标而终止上市。然而,退市并不意味着惩罚的终结。证监会指出,首航高科在2017年至2020年期间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披露使用募集资金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等。为此,证监会决定对首航高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同时,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时任董事长黄文佳及时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责任人处以警告,合计罚款1330万元,并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两人分别采取5年、10年市场禁入措施。

此次处罚不仅是对首航高科及其责任人的严厉惩戒,更是中国证监会落实新“国九条”和资本市场“1+N”政策部署的重要体现。证监会通过持续保持对上市公司监管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管震慑力,切实改善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利益。这一行动再次表明,任何试图通过退市逃避法律制裁的违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图片及链接信息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