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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旨在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于近日正式签署国务院令,对外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下文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于2025年2月15日正式生效并实施。

《规定》的出台旨在全面规范中介机构在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行为,以此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推动资本市场向更健康、更稳定的方向发展。《规定》共计19条,其核心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强调了中介机构的执业规范。明确规定中介机构必须坚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基本原则,严禁配合公司实施财务造假、欺诈发行以及违规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中介机构制作、出具的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次,明确了中介机构的收费原则。要求中介机构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据工作量、所需资源投入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特别指出,证券公司保荐业务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收费条件,而律师事务所则需遵循国务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进行收费。

最后,对监管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证券监督管理、财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协调配合,并根据职责分工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实施严格监管。必要时,相关部门可采取联合现场检查等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暂停从事相关业务等行政处罚;对于违反规定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新华社,图片链接及内容保持原样,未做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