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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旨在规范中介机构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国务院总理李强近期正式签署了国务院令,正式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宣布该规定将于2025年2月15日起正式施行。

该《规定》的核心目的在于严格规范中介机构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服务行为,旨在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而推动资本市场朝着更加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规定》共计19条,详细涵盖了以下关键内容:

首先,明确界定了中介机构的执业规范。《规定》强调,中介机构必须坚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基本原则,严禁配合公司进行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中介机构制作、出具的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次,明确了中介机构的收费原则。《规定》指出,中介机构应遵循市场化原则,根据具体的工作量、资源投入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特别地,证券公司的保荐业务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的结果作为收费条件。律师事务所则应根据国务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进行收费。

最后,明确了监管措施。《规定》要求,证券监督管理、财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加强信息沟通,密切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必要时,相关部门可以采取联合现场检查等有力措施,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暂停从事相关业务等行政处罚;对于违反规定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央视财经,图片及链接信息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