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中介机构服务股票发行新规定
AI导读:
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旨在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国务院总理李强近日正式签署国务院令,正式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下文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于2025年2月15日起全面施行。
《规定》的出台,其核心目的在于全面规范中介机构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服务行为,以此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与稳定发展。《规定》全文共计19条,详细涵盖了多个关键要点:
首要强调的是中介机构执业规范的明确化。根据《规定》,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基本原则,严禁配合公司实施任何形式的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中介机构制作、出具的所有文件,必须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严禁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次,对中介机构的收费原则进行了清晰界定。《规定》明确要求,中介机构应遵循市场化原则,根据具体工作量、所需资源投入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其中,证券公司的保荐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的结果作为收费条件。律师事务所则应根据国务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收费。
最后,《规定》还明确了相应的监管措施。证券监督管理、财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将加强信息沟通与协调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在必要时,相关部门可以采取联合现场检查等有效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相关部门将依法采取警告、罚款、暂停从事相关业务等行政处罚措施。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将采取相应的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央视财经,图片链接及内容已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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