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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颁布22年的科学技术普及法完成首次修订并公布施行。新修订的科普法设立了全国科普月,推动科普产业发展,支持老年科技人员参与科普工作,并完善科普职称评审机制。

2024年12月25日,历经22年的科学技术普及法迎来了首次修订并正式公布施行。此次修订将带来哪些新变化?相关部门又将如何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针对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于12月15日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科技部以及中国科协的相关负责人,深入了解了新修订科普法的核心内容。

设立全国科普月,丰富民众科普体验

新修订的科普法明确规定,每年9月将被设立为全国科普月。中国科协科普部副部长顾雁峰表示,过去20多年里,我国已在每年9月的第3周集中举办全国科普日活动,形成了浓厚的科普氛围。相信随着新法的深入实施,9月将成为社会各界精品科普活动集中展示的月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科学文化体验。

顾雁峰进一步介绍,在全国科普月期间,中国科协将依托全国科普日的平台和基础,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开展科普集市、科普剧展演、科普研学等一系列活动,展示科普与科幻、艺术等融合发展的新模式,为全社会带来一场高质量的科普盛宴。同时,还将充分发挥“科普中国”国家级科普信息化平台的作用,与线上线下各类媒体、平台合作联动,推动“云上科普月”活动的开展,通过直播、短视频、话题互动、VR等多种方式,实现优质科普资源的全民共享。

打造科普产业体系,推动科普企业发展

科普产业作为科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科普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科普+”模式不断赋能新闻出版、旅游、影视、展览等行业,为这些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动力。新修订的科普法明确规定,国家将发展科普产业,并鼓励兴办科普企业。

科技部相关司局负责人李昕表示,为推动科普产业的发展,一方面要推动科普资源、要素与其他产业的充分融合,形成新业态,并保持和扩大科普在文创、研学等领域的发展势头;另一方面,要打造创作、研发、设计、制造、展陈等全链条科普产业体系,做大做强科普企业,使科普产业的发展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盼。

下一步,科技部将研究制定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壮大科普产业规模,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科普企业,并加强科普展览、影视、书刊、游戏产品、文旅和新媒体等科普产品及服务的开发、应用与推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品质化、个性化科普需求。

支持“银龄”力量,壮大科普人员队伍

科普人员是科普工作的实施主体。然而,目前我国科普人员的总体数量仍然较少,成为制约科普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为进一步强化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新修订的科普法增加了“科普人员”一章,围绕推进科普人才专业化、发挥特定群体作用、发挥学校人才培养功能以及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新修订的科普法还提出,鼓励和支持老年科学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科普工作。顾雁峰表示,这一举措既能弥补我国科普人员数量的不足,也能为老年科学技术人员继续发挥作用提供平台和条件。我国已出台多个纲要意见,鼓励和支持老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工作。中国科协将继续支持建设老年科技大学、“老科技工作者报告团”等以老年科技人员为参与主体的科普品牌,为他们开展科普提供平台和服务;并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老年科技人员的针对性培训;同时开展表彰奖励和典型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尊重和支持老科技工作者的良好氛围。

完善科普职称评审机制,激发人才活力

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的指挥棒。新修订的科普法明确规定,国家将健全科普人员评价、激励机制,并鼓励相关单位建立符合科普特点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评价制度,为科普人员提供有效激励。

为激发和释放科普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中国科协自2023年起面向中央单位试点开展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职称评审工作。两年来,已有145人通过评审取得科普职称,并涌现出一批有能力、有影响力的科普工作者。顾雁峰表示,接下来,中国科协将进一步完善科普职称评审标准,制定科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案,并健全科普职称评审机制,带动更多省市开展科普职称评审工作。同时,通过开展针对性培训、专业水平认证、典型选树、表彰等方式,进一步健全科普激励机制。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