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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旨在强化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与价值化,依法打击非法数据交易,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加强数据安全风险监测。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陈维城)2023年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强化数据流通的安全治理,促进数据要素的市场化与价值化。

方案明确指出,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数据的黑灰产业,并对利用数据进行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依法依规惩处。这一举措旨在维护数据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保障数据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方案还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首席数据官,加强数据治理和数据开发利用。数据处理者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识别、申报重要数据,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鼓励开展数据脱敏等研究,对于经过脱敏等技术处理的数据,如符合所属行业领域的分类分级标准规范,可重新识别为一般数据并进行流通交易。

在个人数据流通方面,方案强调应依法依规取得个人同意或经过匿名化处理,并禁止通过强迫、欺诈、误导等方式取得个人同意。同时,制定个人信息匿名化相关标准规范,明确匿名化操作规范、技术指标和流通环境要求,以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此外,还鼓励采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等多种方式,进一步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

方案还提出,数据提供方应确保数据来源合法,数据接收方应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数据,防止超范围使用。鼓励供需双方在数据流通交易合同中约定各自权责范围,清晰界定权责边界。同时,探索建立数据流通安全审计和溯源机制,融合应用数字水印、数据指纹、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以高效支撑数据流通过程中的取证和定责。此外,方案还支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等地方开展先行先试,探索新型治理模式,提高治理效能。

在防范数据滥用风险方面,方案强调加强敏感个人信息保护,限制超出授权范围使用个人信息。同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数据安全风险监测,持续增强风险分析、监测和处置能力,以防范发生系统性、大范围数据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此外,还将研究完善数据流通安全事故或纠纷处置机制,提升流通风险应对能力。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