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的《实施方案》旨在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近期,数据产业迎来多个政策利好,预计2025年将迎来加速发展。

数据产业再度迎来政策春风!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于15日正式面世。该方案旨在深度挖掘数据价值,推动数据的高效开发与利用,并设定了到2027年底基本构建起规则明晰、产业繁荣、多方协同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的目标。这一体系的完善将为数据市场的繁荣和数据价值的释放提供坚实保障。

确立企业数据流通安全新规范

倡导设立首席数据官角色

《实施方案》明确指出,数据流通安全治理规则是数据基础制度的关键组成部分,其目标是建立健全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框架,提升治理能力,确保数据要素能够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高效流通,从而最大化地释放其内在价值。

该方案详细列出了七项核心任务,其中首要任务是明确企业数据流通的安全规则。为此,《实施方案》鼓励企业通过建立数据资源目录、分析流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以及实施分类分级的保护措施来加强数据治理能力。此外,方案还提倡在企事业单位内部设立首席数据官(CDO)职位,以进一步推动数据治理和数据开发利用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数据处理者需按照国家规定识别并申报重要数据,并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对于被确认为重要数据的,相关部门应及时通知数据处理者。在对外提供重要数据时,数据处理者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以确保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稳定以及公共健康和安全不受侵害。同时,方案还鼓励开展数据脱敏等研究,以推动经脱敏处理后数据的安全流通。

在公共数据流通安全管理方面,《实施方案》强调,政务数据共享应遵循“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共享范围、用途和条件,并探索建立数据接收方的安全管理风险评估制度。数据接收方则需按照“谁经手、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对于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地方和部门,需明确授权运营机构的安全管理责任,并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此外,《实施方案》还涵盖了强化个人数据流通保障、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丰富数据流通安全服务供给以及防范数据滥用风险等多项任务。其中,在个人数据流通方面,方案强调必须依法依规取得个人同意或进行匿名化处理,并制定了个人信息匿名化的相关标准规范。

在完善数据流通安全责任界定机制上,《实施方案》要求数据提供方确保数据来源合法,数据接收方应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数据。同时,鼓励供需双方在数据流通交易合同中明确各自权责范围,并探索建立数据流通安全审计和溯源机制,利用数字水印、数据指纹、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来支持取证和定责。

数据产业利好不断,加速发展可期

近期,数据产业迎来了多个政策利好。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标志着我国开启了新一轮以数据为中心的数字基础设施布局。随后,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这是我国数据领域首份针对数据标注产业的文件,预示着数据标注产业将进入加速发展阶段。

以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为例,其不仅将促进社会的有效投资,还将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据国家数据局副局长沈竹林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的介绍,数据基础设施每年将吸引约4000亿元的直接投资,并带动未来五年约2万亿元的投资规模。

此外,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在全国数据工作会议上透露,2024年全国数据市场交易规模预计将超过1600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其中场内市场数据交易(含备案交易)规模预计超过300亿元,实现翻倍增长。展望未来,随着国家数据局大力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并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到2025年底,国家枢纽节点地区的新增算力预计将占全国新增算力的60%以上,且新建数据中心使用绿电的占比将超过80%。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