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规定》正式公布
AI导读: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并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旨在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国务院总理李强于近期正式签署并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下文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于2025年2月15日起正式施行。此举旨在通过规范中介机构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服务行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推动资本市场向更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
《规定》全文共19条,其核心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首先,它明确界定了中介机构的执业规范,强调中介机构必须坚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基本原则。任何配合公司进行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或违规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都将被严格禁止。同时,中介机构制作、出具的文件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次,《规定》对中介机构的收费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中介机构应遵循市场化原则,根据工作量、所需资源投入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确保收费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特别指出,证券公司保荐业务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收费条件,而律师事务所则需根据国务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收费。
最后,《规定》还明确了监管措施。证券监督管理、财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将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实施严格监管。在必要时,可以采取联合现场检查等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将依法采取警告、罚款、暂停从事相关业务等行政处罚措施。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将依法采取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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