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数码家电购新补贴政策
AI导读:
商务部等五部门发布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方案,规定补贴标准和方式。同时,商务部等四部门还发布了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补贴的家电种类和标准。未来还将有更多优惠政策陆续出台。
商务部等五部门于1月15日正式发布了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方案。该方案详细规定了补贴的品种和具体标准:凡个人消费者购买单价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三类数码产品,均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产品限购1件,补贴比例为最终销售价格的15%(扣除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且每件补贴上限为500元。
这意味着,在享受企业、平台及运营商等多种优惠后,消费者还能叠加享受国家的补贴政策,实现“补上加补”。例如,一款原价3500元的手机,若企业已优惠500元,则国家补贴将基于剩余的3000元计算,即补贴450元,消费者最终只需支付2550元。
关于补贴的具体领取方式,各地正根据该方案加速制定实施细则,并计划于1月2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特别强调,要公平对待内外资品牌产品及各类经营主体,确保他们平等参与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政策,并合理确定、及时更新参与政策的经营主体名单。
此外,商务部等四部门在同日还发布了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微波炉等12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还将额外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限购1件(空调产品最高补贴3件),每件补贴上限为2000元。
通知要求,各地应坚持全国统一大市场原则,合理确定并及时更新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名单,不得以销售额、垫资能力等为由限制经营主体参与。同时,要平等支持线上、线下经营主体,以及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的经营主体参与活动。政策将以省级行政区划为单位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家电企业+电商平台+品牌专卖店”等模式参与以旧换新政策。
未来,还有更多优惠政策在路上,包括汽车换“能”、家装厨卫“焕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政策将陆续出台,敬请期待。
本文综合自新华社、商务部网站,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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