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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明确证券公司从事保荐和承销业务时的收费规范,旨在保障市场公平与透明。

国务院总理李强近期正式签署国务院令,正式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该规定将于2025年2月15日起全面施行。这一法规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服务行为,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与透明。

根据规定中的第六条明确指出,证券公司在从事保荐业务时,可以按照实际的工作进度分阶段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然而,这一费用的收取与否以及具体金额,将严格禁止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的结果作为决定条件。这一规定有效避免了中介机构因追求上市成功而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和不正当行为。

同时,对于证券公司从事承销业务方面,规定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证券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在综合评估项目成本、风险及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并收取服务费用。尤为重要的是,规定明确禁止了按照发行规模递增收费比例的做法,从而进一步保障了发行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的发布,无疑将对中介机构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的优化以及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文章来源:财联社)